日前,移民部長高民(David Coleman)正式簽署法案,新的870父母擔保(臨時)簽證收入測試要求擔保人上壹財年的稅前收入不少於83,454.8澳元,擔保人可以是夫妻(或de facto partner),也可以是單個子女。
上述臨時簽證允許擔保人父母(或祖父母)申請為期5年的臨時簽證,申請費用為1萬澳幣/人/次,之後可續簽壹次,最長10年。
該簽證每年15,000個名額,4月17日正式開放申請。父母不可以在澳工作,無法享受任何澳洲的福利待遇,也無法轉為PR。
(以上內容轉載自信為留學移民)